为了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决定》(豫文[2009]91号)文件精神,宣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们为洛阳市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为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洛阳市档案局党组立即布置企事业指导科及时与洛阳市民营企业局联系,协调为民营企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家建档,填补了民营企业家无档这项空白。
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