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3日中共河南省委发出《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宗教事务处,负责管理全省宗教事务工作。
1954年5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河南地方矿产储量委员会,李汝生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