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并批准了斐孟飞作的《关于半年来土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调整区土地制度改革的方案》等文件。会议强调,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地主阶级”的土地制度改革总路线,放手发动群众,打击反革命气焰,纠正“和平分田”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