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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密档案,该解密时就解密,该公开时就公开 —看《希特勒档案》一书的一点心得
  发表日期:2008-07-08  共浏览 次      来源:河南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作者:谢建波

         绝密档案,该解密时就解密,该公开时就公开

看《希特勒档案》一书的一点心得

    5月11日(星期日),我到郑州市一家个体书店,在泛泛浏览中看到一本《希特勒档案》,也许是出于职业习惯(凡是和档案有关的就格外关注),就捧着粗看起来。《希特勒档案》是一部举世无双的特殊材料,是由前苏联内务委员会根据两位在希特勒身边工作时间最长的人——私人副官奥托·京舍和管家海因茨·林格的受审记录整理而成,作为绝密档案只供斯大林一人阅读。

   《希特勒档案》是金城出版社出版,2008年1月第一次印刷,编者为德国的亨·埃伯利和马蒂亚斯·乌尔。材料来源苏共中央档案馆,档案编号:462a,第30号索引第5区。编者在出版人序和编后记中说,1949年12月29日,斯大林看了这份档案(即审讯记录),阅后将它放在了他的私人档案室――总书记档案室。1959年,斯大林的接班人赫鲁晓夫让苏共中央书记处的意识形态委员会复制了一份《希特勒档案》,交给中央委员会书记列昂尼德·伊利佐夫。他认为不宜公开,将它封锁起来,归入了“普通类案卷”。到了1991年,随着苏共党的档案的公开,外国历史学家有机会一睹苏共的档案了。由于《希特勒档案》被归入“普通类案卷”,并且令人费解地被放到档案馆的弃置图书里,编号462a的这份档案长时间未被发现。直到马蒂亚斯·乌尔为了德国当代历史研究所的一个研究项目计划有系统地查阅“普通类案卷”时,这份《希特勒档案》才终于重见天日。一位可以直接接触总统档案的俄罗斯同事检查了复制本和原件,确认了这份档案的真实性――462a档案是1949年苏共内务委员会版本的一字不漏的复制品(原件至今还保存在俄罗斯总统的私人档案室,不允许外国使用者接触)。

    《希特勒档案》是可信的,主要在于它形成的具有直接生命危险的生存环境。一方面林格和京舍必须时刻小心,一个错误的或不精确的说法就会被认为是他们不说实话。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是被单独关押,彼此不能商量。这份档案不仅包含了许多至今不为人知的有关希特勒的政治和战争的详情,它也介绍了希特勒周围不加粉饰的真实画像,而反映了大德意志帝国的这位元首和那个一度相信能同他瓜分欧洲,最后迫使他陷进一场夺去千百万生命的谋杀战争的人的冲突,则是这份档案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地方。

    该书的最后是鸣谢。德国的两位编者首先感谢俄国和德国档案馆所有的工作人员,感谢他们的责任心和乐于助人。尤其感谢俄罗斯当代历史国家档案馆馆长纳塔利·G.·托米丽娜和俄罗斯当代历史国家档案馆出版物处处长米歇尔·亚·普学苏门契可夫及布伦茨联邦档案馆的贝利特·皮斯托拉。特别感谢费拉迪米尔·N·肖斯托夫博士教授,他借助编者无法接触的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室的资料,检查和证明了《希特勒档案》的可靠性。

    蜻蜓点水式地看过《希特勒档案》之后(腿站疼了蹲在地上看,等站起来时,腿麻得走不成路),有点不成样子的心得与网友们交流一下。

    一是像这样的绝密档案材料,我们国家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可能多了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认为在不损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民族利益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前提下,即使是绝密档案材料,该解密时就解密,该公开时就公开,以丰富当代历史的知识,为当代社会生活提供鲜活的内容,增加历史书籍的可读性和趣味性及版本的可信性、可靠性。像省、市、县档案馆保存的绝密、机密、秘密档案,尤其是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典型案例,在不影响当事人和后代人名誉的情况下,都可以提前解密、提前公开(不一定过30年后再解密,据我观察,最近几年,中央带密级的红头文件,有的不到一个月就公开登报了),开发编研一些档案材料,活灵活现地再现和还原当时的历史场景,原汁原味地提供给社会,以便社会公众了解案例的始末,增强对案例客观地全面地历史地认识,起到尊重历史,消除误会,汲取历史教训,教育后人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历史悲剧不再重演的作用。我想,如果真的要出书,就要在书名上、书的封面上下功夫做文章。如《希特勒档案》的封面上写有:“封存60年  惟一读者斯大林”、右上角写有:“苏共中央档案馆    档案编号:462a   第30号索引第5区   报送:约·维·斯大林同志”。这样的封面设计,很吸引读者的眼球,马上吊起读者的胃口,逼着读者看里面的内容,甚至勾起读者购买此书的欲望。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二是无论是历史学家,还是小说作家、其他专家学者、本单位有关人员利用档案资料搞历史研究、进行小说创作和学术研究、编写志书等都应在前言或后记里向有关档案馆、档案室的工作人员表示鸣谢。《希特勒档案》的两位编者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对俄国和德国的档案馆所有工作人员表示由衷的感谢,感谢他们的责任心和乐于助人(我想,这是全世界档案工作者的共同职业特点吧)。这一点同样值得我们学习。据我所知,我们好些单位利用档案资料编的各种书籍、志书,编辑人员中没有档案人员,更不要说在编研成果上署档案人员的名字,甚至在编后记里,对提供大量档案资料的档案人员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我可能是以偏概全),让档案人员有点心寒。辛辛苦苦地付出,一句话的回报都没有,岂不是太惨了。反正档案室是公家的,档案是公家的,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白用谁不用?档案人员干的就是这个活,支的就是这个摊。如果利用者这样想,那么我们档案人员就自认倒霉,谁让我们干的是这行呢?但话说过来,一个问题要两面看。那些利用者出了成果,没有想起或忘记感谢档案工作者,那是他们的责任,反映了他们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但站在档案人员这方面考虑,我们要求那些出了成果的利用者,要提供利用档案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例子,以显示档案发挥的效用。如果是本单位搞大型或成套性资料的编研活动,需要查阅大量的档案材料,那么我们提出在编辑人员组成上要有档案人员参加,这样在成果上署名就名正言顺了(退一步说,即使不参加编辑工作,署个名也不过分吧)。最差也要在编后记里面,对提供大量档案资料的档案人员表示感谢,不然的话,不是白忙活了吗?

    诸位网友,你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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