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馆展厅管理制度
河南省档案馆展厅管理制度
展厅是充分发挥档案资政育人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宣传档案工作和反映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为确保展厅的有序参观和规范管理,保证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展厅秩序
1.参观人员进入展厅参观前应填写参观登记表。
2.展厅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或使用明火。
3.衣履不整者、精神性疾病患者、酗酒者、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者、携带宠物者谢绝入内参观。
4.参观期间,请参观人员保管好私人物品。小件物品可随身携带或存放至展厅入口自动存包柜中;大件物品禁止携带入内,经安检后可存放至大件物品寄存柜;液体类物品请勿携带入内。
5.不得擅自挪动展厅内的展品及设施设备。
6.展出内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拍照、录像,上传至网络。
7.展厅内请勿大声喧哗、嬉闹,或从事其他与参观无关的事情。
8.自觉遵守展厅规定,维护展览秩序,爱护展品设施,不随地吐痰或随手乱扔废弃物,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展厅环境。
二、展厅管理
1.展厅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维护,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
2.展厅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单位消防、应急、疏散等相关制度。
3.展厅内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展厅内应设置安全疏散标记,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
5.展厅应安排人员定期定时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展厅讲解员应安排专门处室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注意事项,服务态度热情大方,耐心细致,操作准确无误。遵守保密制度,解说词仅限接待参观讲解使用,不得私自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