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路长”单位职责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时间: 2021-10-18 来源: 办公室      [打印] [字体: ]

       为落实市文明办部署安排,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志愿服务质量,市档案馆组织全体党员志愿者在责任路段和平路(大岭路——甘棠路)段认真开展路长制执勤工作。

      参与执勤人员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发扬志愿服务精神,认真履行分包职责,按要求着志愿者服装,按时到达指定路段,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积极劝阻,对占道经营、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切实使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