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馆周大新创作档案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 2023-11-08 来源: 河南省档案馆      [打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档案馆周大新创作档案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内容

  (一)项目概况:周大新创作档案展示中心建设,用于出版作品、手稿、字画、奖杯等档案的展陈。

  (二)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档案馆新馆。

  (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五)最高限价:19万元(人民币)。

  (六)询价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需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版块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3日。

  (二)评审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14日,河南省档案馆老馆308室。

  (三)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

  (四)询价响应文件:

  1.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

  3.本公告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料;

  4.申请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报价文件胶装成册、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苏瑞雪

  电话:0371-6590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