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档案的公告

时间: 2023-07-21 来源: 河南省档案馆      [打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挖掘档案资源,保护档案史料,保存河南记忆,更好的服务“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河南省档案馆档案征集办法(试行)》等规定,河南省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的档案范围包括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散存在各组织或个人手中的珍贵档案,主要包括:

  (一)散存在国内外的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河南活动期间形成的讲话稿、录音、录像、照片、题词、书信、实物等档案;

  (二)散存在国内外的历任河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讲话稿、录音、录像、照片、题词、书信、实物等档案;

  (三)反映河南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文件、手稿、信札、标语、回忆录、录音、录像、照片、契约、票证、钱币、报纸、刊物、著作、小报、漫画、像章、邮票、连环画、宣传画等档案;

  (四)河南籍或在河南工作、学习、生活过的历史名人、知名人物的讲话稿、题词、字画、自传、日记、信札、回忆录、照片、录音、录像、手稿、证书、证件、著作、个人收藏及使用过的实物等档案;

  (五)反映河南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点工程项目的档案;

  (六)反映河南人民生活、风俗民情、地方典故、传统文化、传统艺术、家谱族谱等档案;

  (七)其他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联系方式

  征集的相关档案资料可直接移交或邮寄送达,也可联系工作人员上门征集,电子资料可直接发送至邮箱hnsdagdazj@126.com。

  联系方式:0371-65901364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7号河南省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