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认定首批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整合档案科技创新资源,加大新时代档案事业创新发展中重大、关键和共性科技问题攻关力度,根据《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档案局组织了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
近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认定首批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决定认定“档案保护技术适用性验证重点实验室”等8家重点实验室为国家档案局首批重点实验室。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1 | 档案保护技术适用性验证重点实验室 |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
2 | 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与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档案馆 |
3 | 纸质档案持续保护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档案馆 |
4 | 档案灾害预防与应急抢救重点实验室 | 河南省档案馆 |
5 | 多模态档案保护与开发重点实验室 |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
6 | 档案智能开发与服务重点实验室 | 武汉大学 |
7 | 数据归档与档案安全重点实验室 | 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
8 | 感光与纸质等多种材质档案保护重点实验室 | 陕西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