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馆“兰台鉴史 翰墨华章 ——张海艺术档案暨捐赠作品展” 展览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 2026-08-13 来源: 河南省档案馆      [打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台鉴史 翰墨华章——张海艺术档案暨捐赠作品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最高限价:13万元人民币。

  4.项目地点:河南省档案馆新馆。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7.采购内容:“兰台鉴史 翰墨华章——张海艺术档案暨捐赠作品展”的策划、设计、布展及撤展等。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需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展览设计布展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与邢庄北街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档案馆新馆。

  3.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与邢庄北街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档案馆新馆二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应包含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

  2.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料。

  3.展览布展简要方案及效果图。

  4.报价文件,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报价。

  5.投标人廉政承诺书、公平竞争承诺书、安全施工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6.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晓乐

  联系电话:61700919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明理路与邢庄北街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档案馆新馆



  河南省档案馆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