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档指南

时间: 2022-01-09 来源:      [打印] [字体: ]

一、查档须知
1、凡我国公民持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件即可免费查阅利用本馆已向社会开放档案;查阅本馆尚未向社会开放档案,须依照本馆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2、需复制、抄录档案时应先进行登记,经工作人员对档案内容审查后,方可复印、摘抄。凡从本馆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得擅自公布。
3、查阅档案人员应爱护档案资料和检索工具,不得私自带出查档室,不得涂改、折叠、抽页,如有违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4、阅览完毕后,应将档案交还工作人员,并填写《利用档案效果反馈登记表》。
5、严禁在阅览室吸烟,不得大声喧哗,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共同创造良好的阅览氛围。
6、港、澳、台胞和华侨,外国组织及个人利用本馆档案,按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查档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冬: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提供预约服务。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濮阳市石化路229号档案馆楼3楼保管利用科。
邮    编:457000
服务热线:0393-825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