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档案工作服务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档案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挖掘红色司法档案,加强档案保护利用,更好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积极服务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新时代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正确方向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去年以来3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档案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审视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专题学习贯彻《“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分工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对下指导,全面提升法院档案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专题研究法院历史档案保护整理工作,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法治文化。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统筹谋划,两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作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主管部门,坚决落实院党组部署和国家档案局指导要求,多次召开厅务会专题研究档案工作,出台细化具体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统筹谋划,记录好留存好人民法院历史,提升法院档案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扎实推进全国法院档案信息化转型升级,积极发挥法院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大力推动法院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记录法院历史,大力传承司法文化
坚持详实记录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完整保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成就和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历程。一是完整保存人民法院历史。2019年全国法院库藏纸质档案已达3.59亿卷,其中诉讼档案占91.4%,文书档案及其它档案占8.6%,近几年每年新增约2700万卷。最高人民法院库藏70余万卷,近几年归档均超过4万卷。档案门类包括诉讼档案、行政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音视频等。涵盖司法行政、审判执行、人事财会、科技基建、重大专题等方面。二是完整保存人民法院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项。建立重大事项归档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各类司法解释、重大司法政策、审理的重大案件等。建立归档告知机制,主动发出归档通知单,包括立案登记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司法责任制改革、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依法服务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等一系列重大事项,做到收集齐全完整,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三是深入开展司法历史档案挖掘整理。历经8个月,深入排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库藏历史档案,整理一大批珍贵历史档案资料,部分资料弥补了特定时期历史空白。
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加强档案工作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有效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一是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对人民法院档案工作的统筹,积极协调解决档案工作领域整体性、长远性、跨部门的重要事项和问题。二是大力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档案工作岗位分工、疫情防控、归档安排、调阅利用等多方面制度,档案工作制度体系基本成型。2021年8月,组织开展机关档案规范管理“回头看”专项工作,增强干警档案意识。2022年以来,施行归档质量检查反馈单制度、归档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各部门归档时间安排等系列规范,进一步提高归档质效。三是加强对人民法院档案工作的统筹谋划。根据中办、国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分工方案,向全国法院下发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法院系统档案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将档案工作纳入《“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规划纲要》《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等系列工作规划。制定《“十四五”时期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治理体系、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深化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
不断拓展互联网阅卷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坚持服务人民群众,落实司法便民利民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推进更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阅卷服务。一是做好互联网阅卷规划和基础工作。建立相关制度机制,降低诉讼档案互联网阅卷风险,集中组织完成近年诉讼档案审查,确保互联网阅卷内容安全、程序流畅。二是推行互联网阅卷服务。积极推进律师、当事人网络预约阅卷,全面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让档案数据多跑路、让涉诉群众少跑腿,提供随时随地的阅卷服务。三是推进“1+6”就近异地阅卷服务。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开通电子阅卷室基础上,陆续在深圳、沈阳、南京、郑州、重庆、西安6个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通电子阅卷室,提供标准化的阅卷场所,优化阅卷体验,方便当事人、律师、相关单位就近异地阅卷。四是不断拓展诉讼档案互联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推进加快互联网阅卷审批,不断拓展诉讼档案互联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律师阅卷提供更多便捷。
推动档案信息化转型升级,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强档案数字资源建设,为网上办案奠定良好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各类档案数字化3681万页;2021年完成纸质档案数字化371万页。当前,全国法院已完成超过3亿卷纸质档案数字化,为法院档案信息化及网上办案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有效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因办案需要跨院网络调卷。最高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网络直接跨院调阅原审档案。截至2022年6月,已累计提供调阅服务46万次,原审案件电子卷宗、档案合并可用率达到94.56%。三是有效实现了全国法院之间因办案需要网络调卷。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平台,实现各级法院之间跨辖区、跨层级按需调阅档案,极大方便了全国法院跨院查阅原审案件,提升了办案效率。全国法院新收案件电子档案、电子卷宗覆盖率达90.89%。四是积极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促进档案工作升级转型。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开展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将进一步实现办公、办案、信访、执行等系统电子文件在线合规归档,逐步建立与智慧法院相适应的档案信息化体系。
加强展示宣传,发挥法院档案资政育人作用
一是举办6·9国际档案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家档案局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6·9国际档案日主题宣传周系列活动,包括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展览、召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档案联络员专题培训等内容,营造了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二是做好档案专题展览。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2021年在中国法院博物馆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审判成就展”,展出大量专题档案资料、珍贵的司法文物,设立档案中的首例案件、司法交流实物档案、人民审判历程相关历史档案等档案展厅,呈现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历史,传承红色基因,讲好人民法院故事,1.5万人次参观展览,社会各界给予广泛关注和好评。三是加强档案工作请示汇报。一年来,积极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研讨班等会议和活动。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简讯》刊载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工作稿件5篇。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将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一周年座谈会精神,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狠抓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断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加大历史档案挖掘和档案利用力度,讲好新时代人民法院故事,加强档案基础设施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稳步推进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更好发挥档案工作服务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7月21日总第3859期第一版